今日视点:湖北襄阳出台购房新政,多孩家庭可获4万元补贴
【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29日,襄阳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襄阳银保监分局等七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推出7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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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贷款政策
一人购房全家帮忙
《通知》继续执行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简化套数认定,实行“认贷不认房”。对缴存职工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尚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比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有一笔尚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的,比照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贷款记录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和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数据信息为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70万元;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暂不执行住房公积金存贷挂钩政策。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实行家庭住房公积金使用代际互助,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襄阳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仅限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和偿还贷款,购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偿还贷款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还本付息总额。
首套房商贷首付可低至二成
商贷利率按下限执行
继续执行商贷首付低比例政策。《通知》指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商贷利率实行动态调整,《通知》要求,实行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按季度进行评估,达到“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条件,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若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上涨,则自下一个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其他情形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多孩家庭购房有补贴
卖旧换新可退税
为支持群众购买首套房,鼓励更多来(返)襄就业创业人才安居襄阳,政府对这三类群体在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给予相应补贴。
《通知》明确规定:购买首套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契税缴纳的,给予每套最高2万元的补贴;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多孩且二孩、多孩为未成年人的家庭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契税缴纳的,分别给予每套2万元、4万元补贴;
符合《襄阳市人才安居保障办法》规定,对新来襄(返襄)就业创业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依据人才类别分别享受15万元、12万元、8万元、6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在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个税缴纳后进行补贴券兑付。
值得注意的是,首套房和多孩购房补贴可重复享受,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不与之叠加重复享受。
此外,《通知》提出,实施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政策,继续执行“以旧换新”退还住房个税政策,同时下调出让住房的个税税率,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由2%下调至1%。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实施范围为襄阳城区,包括襄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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