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全球短讯
法定的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法定的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况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资料图)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7.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8.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合同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合同一方拒绝履行合同的解决办法是守约方可以要求其赔偿违约金,或者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
具体相关法律规定如下所述:
1.当事人协商解除
2.协商不成的,一方不同意解除的,合同继续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即是说,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的,主张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应继续履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也即是说,如果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也同意解除,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三、不履行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找法网提醒你,不履行合同违约的赔偿,是有约定从约定处理,无约定的从法定处理。常见的合同违约赔偿,包括定金、合同违约金、违约损害赔偿等。在要求对方承担合同要违约责任时,应当合理维权索偿,若双方协商赔偿未达成一致时,最好的方法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合法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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